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8-28 09:32文章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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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学、乔珍珍、代国章、罗成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禹龙小区顺义河架桥的建议》(第57号建议)收悉,我局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经与县住建局商议,并到顺义河现场踏勘。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两岸居民自发搭建石块过河位置位于氐羌南路中段篮球场旁两端。氐羌南路总长约380米左右,两侧为马鞍路与云盘北路,马鞍路与云盘北路均设有过河人行道。两岸居民自发搭建石块过河位置距离马鞍路、云盘北路仅一百米左右,两岸居民可通过马鞍路与云盘北路穿过顺义河到达对岸。且顺义河除了景观河之外,还具有行洪功能,架设桥梁需在考虑其必要性、经济成本、行洪安全等前提下论证实施。顺义河架桥相关事宜计划在后期县住建局在对该公园绿地进行提升改造时统筹考虑。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