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信用法治意识,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12月8日,北川发改局组织党员志愿者结合“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到新川社区开展《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学习“进社区”活动。
(志愿者组织社区居民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讲解了严重失信行为判断标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规定及针对守信、失信主体的激励和惩戒措施等内容;同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明实际的案例,让社区居民了解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自己的日常生活会产生哪些限制,对自己孩子上学、参军、考公务员会有什么影响。
(志愿者向社区居民讲解严重失信行为的不良后果)
此次宣传活动,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失信行为会带来的不良后果,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诚信教育,提高了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40余名社区群众参加活动,现场向居民发放《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简明宣传册》80余份。
(社区居民认真阅读《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简明宣传册》)
(拟稿:唐婷婷 审核:蒋昌菊 签发:黄新宇 报送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