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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逾期未补正告知书 北府复告知字〔2023〕2号

发表时间:2023-12-18 10:37 信息来源:北川县司法局 作者:北川县司法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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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逾期未补正告知书

 

北府告知字〔20232

 

梁某辉:

你不服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2023913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投诉处理回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919日收悉。2023921日,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北府复补字〔2023〕8号,并于2023年9月24日向你邮寄送达,通知你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根据要求向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补正材料。至今本机关未收到你的补正材料,现补正期限已过,且你未向本机关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