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4〕132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的通知(川民发〔2018〕5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北川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我县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为重点,用心构建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带给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县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2021年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于2022年3月启动实施,8月底结束。计划投资15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6.5万元均落实),按照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县51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购买服务。
三、服务对象
1.户口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辖区内;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
3.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
4.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5.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
经本人申请,村、社区评议和公示认定,乡镇政府审批后,可享受政府居家养老购买服务。
四、服务内容
1.助餐服务:帮助不能独立进食的老人进食,不提供食材;
2.代购代缴:代购物品,代缴水、电、气等费用,购买物品的费用及代缴费用,老人自行支付,服务组织只收取服务费;
3.陪伴服务:对老人进行探访,陪伴聊天,心理疏导, 陪伴时间一般不低于 2 小时;
4.个人卫生服务:理发、剪指甲、对卧床老人进行全身擦洗;
5.家政服务:提供家庭保洁服务, 按住房面积进行收费;
6.体检:提供血压、血糖等可在家进行的简单体检;
7.老人日托照料;
8.助医:提供 24 小时应急救助, 主要为老人提供应急医疗入院服务。
9.麻将、棋牌等休闲服务。
10.唱歌、戏曲、乐器、书法、绘画等兴趣爱好活动;
11.组织开展各类集体活动;
12.其他适合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精神文化服务。
等其他适合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
五、实施办法
1.根据区域地理位置和人数分五个包,其中四个包由县民政局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另外1个包作为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试点,由小坝镇负责具体指导实施。
2.县民政局实施的四个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服务。
3.小坝镇负责试点包,可由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相关机构承接服务。
4.承接单位实行服务项目明细卡,上门服务,所有服务均为老人自选,服务组织按次计费。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服务,总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禁止一次性集中服务。
5.县民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公开招标确定服务机构,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验收。
6.各乡(镇)协助配合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承接单位与村社区、服务对象的沟通和人协调工作。
7.县民政局和乡镇根据实施情况,采取跟踪、抽查、巡访等方式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5-3月31日)
各乡镇要加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宣传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目的和意义。深入摸排核查服务对象具体情况,负责享受服务对象的评议和名单公示。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各乡镇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与慈善福利股,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4821979,QQ邮箱:457227649@qq.com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7月31日)
县民政局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接服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承接单位及时前往乡镇实施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务必注意资料收集和痕迹管理,加强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出现负面舆情,严防安全事故,确保7月底顺利圆满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8月1日-15日)
承接单位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和自查自纠,并提交项目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县民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抽样评估,完成项目工作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