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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01 17:19 信息来源:北川县民政局 作者:北川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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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有关部署要求,评估各地落实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养老服务质量信息 公开标准指引》情况,推进实现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  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 一)信息核准(2022年10月31 日前)。 省级民政部门自 行登录电子邮箱下载“全国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地址: mzbyljg2022@163.com,密码将于工作群公布),组织地方各级民 政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及 时更新完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内信息,确保系统数据与公开信息保持一致。

(二)信息公开(2022年11月30日前)。 对照养老服务领 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详见附件),及时将在工作中掌握的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资源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信息和政务服务信息按要求在本行政 区域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平台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属了解和选择养老服务。

(三)抽查和评估(2023年1月31 日前)。 民政部养老服 务司将委托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比对各地 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养老机构信息与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 统内养老机构信息的一致性,并对各地基层民政部门养老服务领 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省级民政部门通报。

二、 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 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对方便群众办事及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 务的积极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政务信息及服务质 量信息公开要求,加强本行政区域本项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公开水平持续提升。

(二)做好工作衔接。 统筹做好“内外”衔接工作,确保全 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与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一致同步。对 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养老服务质量信 息公开标准指引》,完善门户网站养老服务信息公开目录,统筹 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集约化程度。规范建设各级门户网站养老服务专栏,分类公开养老服务信息。鼓励通过养老地图或养老机构目录清单等形 式,以养老机构为单位,集中公开机构各类信息,便于社会公众 查询。鼓励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养老服务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

(三)加强指导和评估。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将建立常态化第 三方评估机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逐年开展对养老服务领域信 息公开的跟踪评估工作。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推进养老 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有 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地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 息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实际,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循序渐进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水平。

 

附件: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评估指标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三级指标

 

 

 

 

 

 

1.养老服务通用

政策

1.1国家和地方层面养 老服务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文件

 

1.1.1公开2013年以来,国家或省、市级层面养老服务核心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以及县级行政区域层面养老服务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2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措施清单

1.2.1公开本级行政区域层面的养老服务扶持措施清单,应包含措施名称、

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1.3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1.3.1公开本级行政区域层面的养老服务投资指南,应包含本区域养老机  构投资环境简介、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投资审批流程、审批涉及部门和

联系方式

 

 

2.养老服务业务

办理

 

2.1养老机构备案

2.1.1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备案流程、

业务办理部门、办理、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2.2养老机构评估(等

级或星级评定)

2.2.1养老机构评估(等级或星级评定)事项有关指引和办事要求〔评估(等

级或星级评定)依据、流程、业务办理部门、办理、咨询电话]

 


 

 

 

 

 

 

 

2.3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2.3.1公开各类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业务办理指南,包含扶持补贴名称(建设 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

补贴方式

2.3.2公开各类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业务办理流程、办

理部门、办理、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2.4老年人补贴

2.4.1公开老年人补贴申请指南,包含扶持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 补贴、护理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

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方式

2.4.2公开各项老年人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

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2.5其他业务

2.5.1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其他业务事项

 

 

3.养老服务行业

管理信息

 

 

 

3.1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3.1.1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养老机构信息办理情况

3.1.2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养老机构法人登记类  型、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成立、

注册资金、机构床位数量〕

 


 

 

 

 

 

 

 

3.2养老机构评估(等

级或星级评定)信息

3.2.1养老机构评估(等级或星级评定)结果(申请数量及评定结果)

3.2.2养老机构相关资质信息(养老机构取得的有效执业证明,比如消防安

全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3.3民政部门负责的养

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3.3.1公开更新的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行政处罚结果

3.3.2公开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4.服务质量信息

 

4.1养老机构服务信息

4.1.1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为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为预付性、周期性支付/月付、年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