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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川县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公示

发表时间:2024-01-29 17:08 信息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北川县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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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川县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公示
序号 惠企事项政策名称 政策依据 部门 政策类别 政策类型 申兑方式 有效期 备注
主项 子项 主项 子项
1 1 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餐饮补贴。支持各餐饮企业开展北川特色菜品研创,获得全国、省、市以上表彰的店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获得全国、省、市以上餐饮名录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厨艺技能大赛,获全国、省、市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政府全面给予宣传推介,给予人才培训政策支持。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2 精品民宿奖补。获得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3 酒店升级补贴。达到五星级酒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评四星级、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4 旅行社奖补。对组织外地来北川游客人数年达到2万人次,且在北川住宿1晚及以上的,给予5元/人奖补。旅游运营平台组织绵阳以外游客来北川住宿、购买景区门票等旅游产品达到2万人次以上的,给予5元/人奖补。对新成立的旅行社(在北川注册并正常经营达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5 农家乐提档升级奖补。新评定达到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6 品牌创建补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名城和特色名镇、名村、名品、名导等品牌,除上级奖补政策外,县上按上级奖励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上级未配套奖励资金的,县上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7 品牌培育补贴。在北川投资经营文艺院团、演出中介机构、演绎场所等的,创作、演绎、传播禹羌文化实景,年观看人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的,按每张门票价格10%额度进行奖补;观看人数达到30万人次以上的,按每张门票价格8%额度进行奖补,观看人数达到50万人次以上的,按每张门票价格5%额度进行奖补。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8 升规企业补贴。对年营业收入额达到1000万元的零售业、服务业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9 升规入统补贴。新升规入统的零售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服务业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0 特色餐饮补贴。开办以白山羊为主题、融入禹羌文化、具有北川特色餐饮店铺(酒店),投资和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以上的,对其装修设施分别给予10%、20%、25%的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投资完成验收后先兑现80%,营业额达到后再补20%。开办上述特色餐饮店铺(酒店),且具有孵化、研发、展示、培训功能的,若租用政府平台公司房屋,投资分别达到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以上的,在经营存续期间内,分别免除3年、5年、8年房租。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1 特色村寨奖补。支持特色村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引进营销合作等方式,运营盘活村寨资源。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2 闲置资产奖补。通过自筹、合作、对外出租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住宅、土地,发展以民宿为核心的乡村旅游,按《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宿管理办法》改造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每户5000元-3万元的补助。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3 乡村旅游补贴。按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在辖区内新建成一个A级景区或5家以上民宿院落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建成8家以上民宿院落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4 协会发展奖补。支持文化旅游各协会参与文化旅游发展,全面完成政府委托任务,并经相关部门评估认定,按工作完成情况给予3-10万元/年工作经费补助。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5 引进奖补。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酒店、民宿商家与北川的酒店、民宿合作,前三年营业额年增长达15%以上的,给予增长额10%一次性奖励;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民宿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6 禹羌品牌奖补。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文化品牌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1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7 禹羌文化研发创编补贴。研发创编羌族特色美食、歌舞、羌族服饰、文创产品、文艺作品,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县上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8 专业人才补贴。对取得文化旅游方面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大师工作室、博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领办人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19 A级景区奖励。新晋国家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2〕18号) 县文广旅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2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2 20 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在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区内纳入年度计划,按照标准化新栽植、补植茶苗,且成活率达95%以上的,依据实际验收数,按照当年茶苗市场价格的80%给予种苗补助。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21 支持建设规模化基地。对在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区内规模流转茶园,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流转手续后,且管护到位,效益良好的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面积在20-50亩的给予30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补助;50-100亩的给予35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补助;100亩以上的给予40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补助。同一地块享受补助不超过3年。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22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年度内茶产品获得国际银奖(或同级奖项)及以上,国家、省级金奖(或同级奖项)及以上奖项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0.5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23 支持生产设备更新。在茶叶产业发展规划范围内,对于在我县注册,且生产地在我县境内的茶叶加工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在对现有加工设备升级的,按不高于审定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24 支持市场主体提档升级。对新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3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25 支持夏秋茶开发。县域内从事夏秋茶生产的茶叶企业每加工1吨成品茶叶给予1000元的补助。茶叶加工企业每开发一个夏秋茶新品种且销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给予1万元补助。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26 支持增强产业科技支撑。促进产业有人才支撑、有科技保障,以新技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首次新建并通过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的茶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茶叶企业积极申报茶叶良种专利、技术专利和加工工艺创新专利等,给予当年新获得的专利2万元/项的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委办发〔2021〕4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1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3 27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房地产开发奖励。县内民营投资或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我县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当年完成建筑产值5000万元以上且依法缴清税收,给予民营投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完成建筑产值1亿元以上且依法缴清税收,给予民营投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依此类推,但最高奖励不得超200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28 贡献奖励。对年度经济发展贡献前3名的建筑业,由县人民政府评为“年度建筑业经济发展贡献突出企业”并通报表扬,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29 建筑业资质升级奖补。凡注册在北川的建筑企业首次晋升特级的总承包企业由县人民政府奖励100万元(分三个年度给予兑现);对二级总承包企业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三级总承包企业升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30 入库企业奖励。县入库的建筑总承包企业当年建筑业入库产值达到5000万元,给予建筑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加5000万元入库产值,增加奖励1万元。同时,对严格按照统计规范化要求开展统计工作的建筑总承包企业统计人员给予400元/月补助。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31 我县注册的建筑企业选择使用北川本地生产的新型节能绿色建材产品(水泥及其制品除外),凡年采购量达300万元以上,县人民政府按采购总金额的1%奖励给建筑企业。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32 争先创优奖励。对我县建筑企业,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标化”工地奖励3万元。同一工程获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励。本县建筑企业在县外地施工项目获国家、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且在北川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上述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33 注册并入统计库奖励。具有三级资质以上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县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入统计库。凡对新成立(含外地转注本地)在我县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入统计库的企业,被认定当年一次性奖励3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北府办发〔2019〕42号) 县住建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4 34 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个转企”市场主体奖励。2023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规入统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此奖励与下列奖励不重复);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的,已办理注册登记且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正常经营满1年,一次性奖励1万元;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已办理注册登记且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正常经营满1年,一次性奖励3000元/户,正常经营满2年,经申报认定再给予奖励2000 元/户。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办发〔2023〕7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5 机构引荐法人企业奖励。平台机构年度引进法人企业100户以上,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的,按符合条件的企业数给予引进平台机构100元/户奖励。新引进企业当年或次年年度纳税单户超过20万元的,按照1万元/户一次性奖励引进平台机构。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办发〔2023〕7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6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的,经申报认定给予300元/户奖励,正常生产经营满两年的,经申报认定再给予200元/户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办发〔2023〕7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7 给予2023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个转企”相关手续、且财务核算存在困难的企业提供3年(代)记账服务和纳税申报等税务代理服务,企业可选择统一代记账服务,也可自行聘请财务人员,扶持标准为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4800元/年,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500元/年。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办发〔2023〕7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8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且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的,经申报认定给予2000元/户奖励,正常经营满两年的,经申报认定再给予1000/户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办发〔2023〕7号) 县行政审批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 39 支持科技创新 引育创新主体。对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等来北川设立研发分支机构,或与北川企事业单位联合组建创新机构,经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每个创新分支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六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北府发〔2023〕13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40 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对当年通过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户;对当年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四川省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户。对当年通过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当年通过绵阳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户奖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六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北府发〔2023〕13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41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且当年新认定的,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5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六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北府发〔2023〕13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42 研发投入。对开展研发工作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局审核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3%给予奖补。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六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北府发〔2023〕13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43 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当年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奖或参加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类大赛获奖的组织或个人,按国家、省、市奖金额度给予1:1同等金额奖金奖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六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北府发〔2023〕13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44 科技成果转化。对进行技术合同交易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上一年度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成交金额的2‰给予奖励。对近三年所获的科技成果进行应用转化,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六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北府发〔2023〕13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6 45 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产品购销补助。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矿产砂石企业外)物流补贴,按上年度企业为原材料购进、产品外销所产生运输费用的发票额(在我县依法纳税的物流企业开具的发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其中:永昌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15%补贴;永安镇、桂溪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20%补贴;擂鼓镇、通泉镇、曲山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25%补贴;其他乡(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3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46 鼓励对上争取补助。凡获得市级及以上经信系统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所获资金支持金额的10%匹配补助给予企业,单个项目匹配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全年获得多个专项的企业可以叠加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47 鼓励金融带动补助。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新贷流动资金,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企业当年付息期内所产生的利息,按照30%予以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以3万元为补贴门槛(贴息金额低于3万元的不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其它贷款贴息的不重复享受。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48 鼓励提能上量补助。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矿产砂石企业外)用电增长补贴,对上年度总产值及用电量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年度新增用电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49 鼓励先行示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清洁生产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节水型”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二级、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50 鼓励重点培育奖励。对新认定或复审合格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或复审合格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或复审合格的省级融合企业、市级融合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取得或复审合格的“军工三证”企业,每取得一个证书,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产品和技术进入国家《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的融合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51 鼓励转型升级补助。现有工业企业在我县再投资新建或技改(扩建)的项目,按项目备案的建设进度竣工投产且入库入统,对总投资5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分别按其当年实际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额的5%、8%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融合企业、省级以上重点企业的项目补助比例提高2%。新增固定资产额以发票为核实依据,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52 鼓励做大做强奖励。对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20万元、15万元、8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至4亿元(不含)、4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含)以上的且增长率达到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非新升规)每年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3万元、4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规下样本企业统计的,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规下样本企业且正常经营的,每年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1万元奖励;对严格按统计规范化要求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统计人员给予500元/月补贴,规下样本企业统计人员给予100元/月补贴。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北委发〔2023〕22号) 县工信科技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7 53 促进服务业发展 对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填补服务业空白缺失行业的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万元;对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首次升规入统的限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限上商贸个体,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54 对在本县注册且使用“羌食荟”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参加商务系统组织的各类消费促进及国内会展活动的,按照市内2000元/次、市外省内5000元/次、省外国内8000元/次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55 支持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承办由省、市、县主办的消费促进、展会节庆、峰会论坛等促销活动,根据活动效果及影响力择优给予举办方或组织方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20%的实际投入资金,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56 鼓励一、二产业主辅分离、产销分离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主辅分离、产销分离后于一、二、三季度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或限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激励20万元、18万元、15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57 为支持外经贸产业发展,对海运、陆运、空运运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分4个档次标准分别对每箱/每票/每吨货物和货值给予补贴,具体如下:货值在6万美元/箱/票/吨(含6万美元)以上的,按4000元(人民币,下同)/箱/票/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货值在4万美元/箱/票/吨(含4万美元)至6万美元/箱/票/吨的,按3000元/箱/票/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货值在2万美元/箱/票/吨(含2万美元)至4万美元/箱/票/吨的,按2000元/箱/票/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货值低于2万美元/箱/票/吨的,按1000元/箱/票/吨的标准进行补贴。为推动本县产业发展,对本县外经贸企业出口销售本县生产和制造的产品,在前述相应档次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20%予以补贴;对首次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另给予一次性2万元激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58 乡(镇)、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开展经营活动,年线上交易额(原则上仅限为农特产品、文旅产品、非遗产品等,且相关的结算数据必须发生在北川县内)首次突破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59 为本县年销货量(原则上仅限为农特产品、文旅产品、非遗产品等,且相关的结算数据必须发生在北川县内)超50万元以上的主播,按销货量依次给予相应的激励:销货量50万-100万(不含)激励1万元;销货量100万元-200万元的激励2万元;销货量200万元-300万元(不含)的激励3万元;销货量300万元-400万元(不含)的激励4万元;销货量400万元以上的激励5万元。(只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60 对新建、改(扩)建商贸项目,批发行业按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固投总额200万元以上(购地费除外),零售、餐饮行业按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固投总额80万元以上(购地费除外),住宿行业按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固投总额150万元以上的(购地费除外),升规入统后,按实际固投资额给予8%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限时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61 对在库正常经营的服务业企业和限上商贸单位实行激励。当年实现正增长10%以内的给予1.5万元激励;当年实现正增长10%-20%(不含)给予2.5万元激励;当年实现正增长20%-30%(不含)给予3.5万元激励;当年实现正增长30%-40%(不含)给予4.5万元激励;当年实现正增长40%以上的给予5.5万元激励。规下服务业企业和限下抽样商贸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上述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商贸单位的50%予以激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62 对当年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至4亿元(不含)、4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核算)和批发业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至4000万元(不含)、4000万元至6000万元(不含)、6000万元至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500万元至800万元(不含)、8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至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且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销售额)增速达到20%,当年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3万元、4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激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63 对严格按照统计规范化要求开展统计工作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商贸单位报表人员给予500元/月补贴,规下服务业企业和限下抽样商贸单位报表人员给予300元/每季度补贴。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64 对县内引进的平台总部经济公司在完成协议约定的升规入统企业户数基础上,每超额一户给予1万元激励,以此类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激励措施>的通知》(北府发〔2023〕15号 县商务经合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其他政策) 免申即享 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