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职能简介
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有如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统计违法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2.执行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6.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园区、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8.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统计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普查中心不再承担各类普查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二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职工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积极应对网络安全,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二是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大抓工业24条措施,县委22条措施。加大通航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打造通用航空产业功能区。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实现业务剥离,形成新的增量,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及时兑现各项奖励扶持政策资金,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企业培育专班,“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及时跟踪“种子库”、“成长库”、“达标库”在库企业情况,全力巩固龙头企业、扶持潜力企业,壮大全县规上企业数量。
三是着力优化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发展目标,加强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体指标的统计监测,在重要时间节点,对GDP核算的基础支撑指标和增比进位指标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提升统计预测预判预警能力。二是进一步发挥统计预警监测作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督察整改意见,落实上级领导对新时代统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统计工作职能、转换工作重心、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有效发挥统计预警监测测职能作用,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力争各项经济发展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为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详实的统计资料。三是扎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指导、服务,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统计“体温计”、“监测仪”、“参谋部”的作用,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撰写出有水平的分析报告,努力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四是进一步夯实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一是积极指导“四上”单位申报工作,持续扩大四上单位总量,为经济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夯实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利用季度、年度培训会,实地调研核查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督导企业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三是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数据来源,继续扎实做好工业、能源、投资、建筑、房地产、商贸、服务业、劳资、农业领域等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指导工作,开展好限下抽样调查、规下调查等,加强数据审核,做好名录库维护等工作,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主要宏观指标监测,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是强化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创新普法宣传。继续推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县直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二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强化统计工作全员、全领域、全过程质量管控,进一步健全统计信用制度体系,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切实履行统计执法职责。深入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的有关要求,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六是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继续加大与省、市统计部门的汇报力度,及时掌握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更新,积极争取省、市统计局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乡镇和企业等统计基层部门的沟通协作,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夯实企业统计工作基础;紧密联系我县各经济对口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全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七是认真做好宣教培训。一是加强统计部门从业人员自身的学习培训,采取组织业务培训、外出学习、与外县区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改善统计干部知识结构,做到干统计、学统计、精统计,用学习力提升科学统计的能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成为真正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岗位培训,采取多层次的培训方式,提升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教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面向全社会开展大型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统计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的统计意识。
八是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运用。找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确定“七人普”课题研究方向,做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和普查成果的广泛宣传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翔实的普查数据服务,真正使人口普查成果在推进北川经济社会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是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工作部门,是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为正科级,属于全额预算拨款。执行行政会计制度,一级部门预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北川羌族自治县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4.76万元,较2021年预算527.17万元减少32.41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494.76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49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37.01万元,占88.3%,社会保障和就业27.95万元,占5.6%,医疗卫生8.17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21.63万元,占4.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4.76万元,较2021年预算527.17万元减少32.41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4.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3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95万元,医疗卫生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94.76万元,较2021年预算527.17万元减少32.41万元,减少6.1%;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4.76万元,较2021年预算527.17万元减少32.41万元,减少6.1%。支出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494.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494.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等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9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1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1%。2022年预算安排0.88万元,较2021年预算1.12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兄弟县市区统计专业业务交流学习、“五经普”筹备交流学习、上级统计部门业务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8.1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1.62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固定资产总额73.9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219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