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永昌镇会州路11号(永昌镇77-4号地块),属于“5·12”地震灾后重建项目。于2025年办理了该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仅包含土地部分),证书号为川(2025)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2930号,使用权面积为4364.72平方米。该项目于2010年建成后投入使用,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因该项目为灾后重建时期修建,建成年限较早,部分资料缺失,无法补办规划核实手续,该项目已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已批复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照现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按现状认定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法定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中路53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16-4821159
附图: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