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10月9日)等有关规定规范,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北川福源实业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王家湾页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一致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并于2026年4月28日完成了《方案》复核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局地灾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联系,提供有关材料和联系人信息(包括电话、地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特此公示。
附件:1.
北川福源实业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王家湾页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基本情况
2.
北川福源实业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王家湾页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