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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地址搬迁期间暂停医保联网结算的公示

时间: 2026-07-06 来源: 北川县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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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变更注册地址的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现对县内定点零售药店因地址搬迁暂停医保联网结算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暂停联网结算药店信息

序号

药店编码

药店名称

暂停联网生效时间

1

P51072601724

绵阳保康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直营二十七店

2026.06.15

2

P51072602371

北川民心小莲药品加盟店(个人独资)

2026.07.06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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