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群众: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01号),暂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资金40万,用于补贴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30亩及以上,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种植要求: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民族地区主要粮食作物除小麦、水稻、玉米外,增加马铃薯、荞麦、青稞。补贴标准:丘陵山地高原区补贴200元/亩。
咨询电话:0816-4821007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