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县制定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根据现行配套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核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责任,优化了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了资金管理,旨在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原则
分级负担:根据现行配套的相关政策,采用“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担机制,确保资金稳定投入。
分类保障:经费向小规模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缩小城乡差距。
全面保障:针对学生、教师、学校精准保障。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障方面:
“三免一补”。1.免除学杂费(保障学校公用经费):现行阶段按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标准核定,100人以下学校按100人核定。县级在此基础上按小学60元/生/年、初中100元/生/年补助学校公用经费。2.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3.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现行阶段按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非寄宿生:现行阶段按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补助面按上级核定标准执行。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生:5元/天(中央全额承担)+2元/天(市县各50%),确保每天7元营养餐。县城学生:5元/天(中央80%+省13.34%+县6.66%)。
(二)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方面:
教师工资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地区分类补贴(400-700元/月)。特岗教师保障:中央补助4.18万元/年/人,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补足,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教师培训:每年安排30万元县级培训经费,学校按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
(三)义务教育学校运行保障方面:
校舍维修改造:中央和省按1200元/㎡补助(中央80%+省20%),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偏远小规模学校扶持:100人以下学校每年补助10万元,200人以下学校每年补助6万元,并按每年3000元逐年递增。校园安全经费:公办学校安保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承担。食堂运转保障: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人工资及运营。
三、资金管理与监督机制
(一)资金拨付与使用
中央和省级资金30日内分配,县级预算批准后30日内下达。专款专用:公用经费严禁用于偿债、投资、人员经费等非教育支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不得发放现金,须全部用于学生膳食。
(二)绩效管理与公开监督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学校财务公开:定期公示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多部门联合监管: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协同检查,严查违规行为。
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将更加有效的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
政策文件: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_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beichu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