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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解读

时间: 2025-09-23 来源: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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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共分为8个部分。

(一)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北川羌族自治县此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划定了森林草原防火区。该部分规定了北川羌族自治县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明确了我县高、中火险乡镇。

(三)严格发布禁火命令。规定了发布禁火命令情况。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人民政府将按相关规定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等单位和个人应当停止野外动火作业。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了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应当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五)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

(六)科学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严格落实源头防控、气象监测、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督导检查、情况报告等措施。要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5年度修订)》规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七)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地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该项明确规定了各乡镇的防灭火责任任务。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该项明确规定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的依法依规监督检查力度。

政策文件: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_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beich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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