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 附件.................................................17
第五部分 附表.................................................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和贪污腐败案件的侦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受理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举报、侦查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北川县石椅村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工作持续向上、向好,全年办理各类案件445件,典型案例、检察听证、检察新闻宣传等多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第一,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获评一等奖。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撤案2件、立案2件,纠正漏诉2人,漏捕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次、发出侦查监督通知书2份。强化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次,提出刑事抗诉1件。与县公安局就案件证据标准把握、取证规范等事宜进行座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常态化开展对看守所监督检察,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监督,书面纠正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违法13件。积极配合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省级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2件,促成民事和解41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0件,帮助10名残疾人追讨劳动报酬11万余元,解决残疾人的烦“薪”事。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政审判、行政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做好公益诉讼监督。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公益诉讼立案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整改回复率10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4件,起诉2件并获法院支持。探索推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实施办法》,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68.2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2.62万元,增长43.27%。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拟采购的“云桌面”建设项目本年度完成。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06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23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06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41万元,占72.21%;项目支出296.82万元,占27.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8.2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2.62万元,增长43.27%。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拟采购的“云桌面”建设项目本年度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62万元,增长43.27%。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拟采购的“云桌面”建设项目本年度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21.48万元,占8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6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17.47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53.42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6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62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204)检察(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204)检察(04)其他检察支出(99):支出决算为180.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5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2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5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12.8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8万元,占8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14.2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71万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是新车维修成本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8万元。主要用于自侦案件办理,提起国家公诉、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44万元,增长25.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减了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7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24万元,比2022年增加60.77万元,增长54.52%。主要原因是上划以后公业务经费增加,办公、办案数量及成本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业务费、信息化运维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43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安全(204)检察(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安全(204)检察(04)其他检察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
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内设机构五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机构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和贪污腐败案件的侦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受理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举报、侦查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28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895.01万元。部门决算收入106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06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06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771.41万元(含人员支出599.17万元,公用支出172.24万元);项目支出296.82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9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率100%;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0万元,采购执行率 0%;三公经费预算42.2万元,决算支出15.37万元,控制率36.42%;部门年末固定资产631.38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631.38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分值:3.00分,自评得分:3.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已将全部资金来源纳入部门综合管理,自评得分3分。
1-1-2.目标制定: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制定细化,自评得分5分。
1-1-3.编制准确:分值:5.00分,自评得分:4.75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全年部门预算调剂金额45.3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95.01万元、得分4.75分
1-2-1.支出规范: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现象,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费用的情况。
1-2-2.支出控制: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日常公用经费中“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18万元,决算为19.46万元。偏差8%,自评得分5分
1-2-3.动态调整:分值:5.00分,自评得分:4.75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54,.36万元,自评得分4.75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2-2-1.政策执行: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行非税收入,得2分。
2-2-2.及时更新: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2-2-3.收入解缴:分值:4.00分,自评得分:3.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银行利息未及时缴入国库,得1分;截止12月31日,已足额缴入国库,得2分。
2-3-1.预算管理:分值:4.00分,自评得分:2.5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有三项采购未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得0.5分,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得2分。
2-3-2.采购实施: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政府采购事项合规,自评得分4分。
2-4-1.配置使用: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新增资产按规定编制配置预算,新增国有资产及时准确入账,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4-2.收益核算: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处置过程不存在违规情况,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交市财政。得2分
2-5-1.制度建设: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主要经济业务领域。及时更新完善。得2分。
2-5-2.制度执行: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力制衡举措,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开展工作,得2分。
2-6-1.预算编制执行:分值:4.00分,自评得分:3.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突破预算数,不存在相关支出违规转列在其他资金渠道,得3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随同部门预算公开,得2分。
3-1-2.决算公开: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公开,得2分。
3-2-1.结果整改: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已及时整改,得2分
3-2-2.应用反馈: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得2分
3-2-3.违规记录: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4-1-1.数量质量指标: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6.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截止年底,预算执行率95.23%。自评得分6分。
4-1-2.时效指标: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4-1-3.成本指标: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9.43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6月执行进度43%,得分1.72分。9月执行进度80.58%,得3分,11月执行进度84.7%,得分1.85分。12月预算执行进度95.23%,得分2.86分。
4-2-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分值:6.00分,自评得分:6.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通过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等方式普法,可持续性影响持续增加。
4-3-1.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4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计算,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1.4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1.43,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2023年,我院财务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基础,加强与单位各部门协调合作取得了如下绩效:一是在年初项目预算编制时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经费测算及绩效目标设定,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绩效目标实现进度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及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绩效评价认知不足,部分项目管理和支出绩效水平仍有提升的空间。在评价中发现,少数项目管理深度不够,管理机制与业务开展不相匹配,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管理意识虽有加强,但仍需进一步重视,预算绩效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需各部门合力完成并落实。在绩效的自评环节中,有些部门未能引起重视,也是由于自评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业务开展与预算编制、执行衔接不够紧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按照财政加快预算支出执行率的有关要求,评价项目的总体预算执行率较往年逐步提高,,大部分项目的执行率均超过90%,但依然有少数项目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四)改进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及业务的学习,确实提升单位绩效管理及评价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效能,更好履行检察职能。三是提高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要增强各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每年将绩效管理工作与预算编制工作同布置、同落实,不仅是财务部门,涉及项目经费使用的业务部门也应该加强意识,配合做好绩效各项工作。要结合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我加压,对于每年度绩效评价的情况、问题,要举一反三,提高管理水平。
附件: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人民检察院
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3年评价指标体系 | 单位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28分) | 预算编制(13分) | 编制完整(3分) | 3 |
目标制定(5分) | 5 | ||
编制准确(5分) | 4.75 | ||
预算执行(15分) | 支出规范(5分) | 5 | |
支出控制(5分) | 5 | ||
动态调整(5分) | 4.75 | ||
综合管理(30分) | 非税收入管理(8分) | 政策执行(2分) | 2 |
及时更新(2分) | 2 | ||
收入解缴(4分) | 3 | ||
政府采购管理(8分) | 预算管理(4分) | 2.5 | |
采购实施(4分) | 4 | ||
资产管理(6分) | 配置使用管理(4分) | 4 | |
收益核算(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4分) | 制度建设(2分) | 2 | |
制度执行(2分) | 2 | ||
三公经费管理(4分) | 预算编制执行(4分) | 3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4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
整改反馈(6分) | 结果整改(2分) | 2 | |
应用反馈(2分) | 2 | ||
违规记录(2分) | 2 | ||
预算绩效(32分) | 产出指标完成(22分) | 数量质量指标(10分) | 6 |
时效指标(2分) | 6 | ||
成本指标(10分) | 9.43 | ||
效益指标完成(6分)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6分) | 6 | |
满意度指标完成(4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 4 | |
合计 | 100 | 91.43 | |
扣分项(5分) | 自评质量(5分) |
| |
附件2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绵阳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要求,我单位于5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4个(部门项目4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408.9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9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预算资金408.9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9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95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4个(部门项目4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354.7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36.8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90万元),预算执行率86.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预算执行354.72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336.8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90万元),预算执行率86.74%。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4个(其中部门项目4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6.00,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3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3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4个,按时完成3个,占75.00%;未按时完成1个,占25.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4个,按时完成3个,占75.00%;未按时完成1个,占25.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均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2个,优秀的指标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2个,优秀的指标2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2个,可持续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2个,可持续2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4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4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4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4个(其中部门项目4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7.24,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3个,占比75.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个,占比25.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3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评价具体情况自评表(见附件3)。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项目执行方面,装备资金执行时间跨度长,年度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装备计划的编制需根据上级检察院整体计划编制,因编制通知下达时间晚,其中部分资金用于统建项目,项目统一实施时间长,因此导致此项目资金执行时间长,执行率偏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积极与上级检察院沟通,提前编制装备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拨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进行相关项目的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我院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自评报告待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附件2: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附件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管理分项评价得分 | 项目管理评价总分 | 项目管理评价等级 | |
设立与决策 | 实施过程 | ||||
2022年度以前转移支付资金 | 部门项目 | 50.00 | 46.00 | 96.00 | 优 |
信息化运维费 | 部门项目 | 50.00 | 46.00 | 96.00 | 优 |
检察业务费 | 部门项目 | 50.00 | 46.00 | 96.00 | 优 |
特定转移支付Z | 部门项目 | 50.00 | 46.00 | 96.00 | 优 |
项目管理 | 全部项目管理综合平均得分 | 96 | 优 | ||
说明:单位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
附件2: |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自评等次 |
信息化运维费 | 部门项目 | 40.00 | 40.00 | 40.00 | 100.00% | 99 | 优 |
特定转移支付Z | 部门项目 | 139.00 | 291.00 | 236.82 | 81.00% | 93 | 优 |
检察业务费 | 部门项目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99 | 优 |
2022年度以前转移支付资金 | 部门项目 | 0.00 | 17.95 | 17.90 | 99.00% | 99 | 优 |
合计: | 239.00 | 408.95 | 354.72 |
|
|
| |
项目综合 | 全部项目综合平均得分 | 97 | 优 | ||||
说明:单位项目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
附件3: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填报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以前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17-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0.00 | 17.95 | 17.90 | 0.99 | 9.97 |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00 | 0.00 | 0.00 | 0.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0.00 | 17.95 | 17.90 | 0.99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此资金为以前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被县上收回,现重新下达我院,采购执法执勤车辆一辆 | 已于2023年采购完成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包含成本、数量、时效、质量、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8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7 | 有测算依据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程度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财务监督检查无问题 | |||||
小计: | 96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90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车辆 | = | 1 | 辆 | 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时间 | ≤ | 1 | 年 | 完成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成本 | ≤ | 179500 | 元 | 完成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单位办公办案 | 定性 | 持续影响 | 年 | 完成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采购车辆满意度 | 定性 | 满意 | 年 | 完成 | 10 | 10 |
| |
小计: | 90 | 90.00 |
| |||||||
自评折算后总分(分值折算方式:“决策与过程指标”赋值100分按30%折算,“预算执行率和绩效指标”赋值100分按70%折算): | 100 | 98.78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8.78分,自评等次为:优。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8.78分,自评等次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毛静 | 财务负责人:马明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填报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运维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17-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40.00 | 40.00 | 40.00 | 1.00 | 10 |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00 | 0.00 | 0.00 | 0.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40.00 | 40.00 | 40.00 | 1.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网络运行维护及电脑设备耗材及维护、办公楼维修维护(基础维护、听证室、视频会议室、办案区等)、移动OA,邮电费(电信),检察工作网专线租赁费,门户网站维护、升级费用,检察信息化建设(档案数字化维护),劳务派遣费用(安保)等。确保我院网络信息安全及办公大楼安全,提升我院办公、办案效率。 | 2023年信息化运维费主要用于我院移动OA,邮电费(电信),检察工作网专线租赁费,门户网站维护、升级费用,检察信息化建设(档案数字化维护),劳务派遣费用(安保)等。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包含成本、数量、时效、质量、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8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7 | 有测算依据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程度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财务监督检查无问题 | |||||
小计: | 96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90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线租赁、运行维护 | ≥ | 5 | 次 | 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时效 | ≤ | 1 | 年 | 完成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网络系统运行故障率 | ≤ | 10 | % | 完成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维费成本 | ≤ | 400000 | 元/年 | 完成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效率 | 定性 | 有效改善 | 年 | 完成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完成 | 10 | 10 |
| |
小计: | 90 | 90.00 |
| |||||||
自评折算后总分(分值折算方式:“决策与过程指标”赋值100分按30%折算,“预算执行率和绩效指标”赋值100分按70%折算): | 100 | 98.80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8.80分,自评等次为:优。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8.80分,自评等次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毛静 | 财务负责人:马明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填报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
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17-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60.00 | 60.00 | 60.00 | 1.00 | 10 |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00 | 0.00 | 0.00 | 0.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60.00 | 60.00 | 60.00 | 1.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业务部门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燃油费),技术检验、鉴定费用,检察业务宣传费(广告),听证员听证费,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专家库专家咨询费、心理疏导费,聘用人员协助办案费、检务保障费等。有效保障检察各项业务需要,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 2023年我院检察业务费主要用于保障业务部门办公、办案支出,创造有力的办案条件。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包含成本、数量、时效、质量、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8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7 | 有测算依据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程度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财务监督检查无问题 | |||||
小计: | 96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90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办理案件数 | ≥ | 300 | 件 | 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时效 | ≤ | 1 | 年 | 完成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 | 100 | % | 完成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成本 | ≤ | 600000 | 元/年 | 完成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检察业务宣传活动影响力 | ≥ | 80 | % | 完成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完成 | 10 | 10 |
| |
小计: | 90 | 90.00 |
| |||||||
自评折算后总分(分值折算方式:“决策与过程指标”赋值100分按30%折算,“预算执行率和绩效指标”赋值100分按70%折算): | 100 | 98.80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8.80分,自评等次为:优。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8.80分,自评等次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毛静 | 财务负责人:马明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填报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
项目名称 | 特定转移支付Z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17-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139.00 | 291.00 | 236.82 | 0.81 | 8.13 |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因云桌面建设尚未验收完成,造成尾款未及时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90%。;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年初预算139万元,调整预算及上年结转合计152万元。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00 | 0.00 | 0.00 | 0.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139.00 | 291.00 | 236.82 | 0.81 | ||||||
县级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办公、办案业务支出和单位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等 | 2023年我院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完成了云平台桌面的建设,视频会议室的维修改造等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包含成本、数量、时效、质量、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较细化 | 10 | 8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较合理 | 9 | 7 | 有测算依据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程度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财务监督检查无问题 | |||||
小计: | 96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90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 | 90 | 百分比 | 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实效 | ≤ | 2 | 年 | 基本完成 | 20 | 15 | 资金使用跨年度 | ||
质量指标 | 设备采购合格率 | ≥ | 99 | 百分比 | 完成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成本 | ≤ | 291 | 万元 | 236.82 | 10 | 8 | 资金使用跨年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法治进校园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完成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指标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完成 | 10 | 10 |
| |
小计: | 90 | 83.00 |
| |||||||
自评折算后总分(分值折算方式:“决策与过程指标”赋值100分按30%折算,“预算执行率和绩效指标”赋值100分按70%折算): | 100 | 92.59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2.59分,自评等次为:优。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2.59分,自评等次为:优。 | |||||||||
存在问题 | 积极跟进项目建设情况,做好相关项目验收情况,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 |||||||||
改进措施 | 积极与上级检察院沟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项目负责人:毛静 | 财务负责人:马明 | |||||||||
|
|
|
|
|
|
|
|
|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