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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 2 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北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股级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北川羌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 北川羌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3. 北川羌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5.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291.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12.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79.27万元),支出总计3291.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87.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4.81万元)。与2022年度3169.3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63万元,增长3.87%。主要变动原因是就业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1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2.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49万元,占49.68%;项目支出1603.63万元,占50.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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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0.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12.6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77.88万元)、支出总计均为3290.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86.5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3.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51万元,增长3.96%。主要变动原因是就业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1万元,增长1.95%。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2.48万元,占94.85%;卫生健康支出34.84万元,占1.09%;农林水支出40.78万元,占比1.28%;住房保障支出88.48万元,占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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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86.59,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2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项): 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2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5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8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3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级部门调研农民工工资欠薪、退休人员待遇等9080元;绵阳市兄弟县市来北川考察学习18批次9683元,上级单位联合检查4批次接待5237元
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8.81万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大型维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人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人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人社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很好,预算资金支付全面完成,预算绩效目标全面完成,自评等次为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职业年金利息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就业创业培训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代缴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养老保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建国初人员补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社会发展(项):指省级对贫困居民代缴城乡养老。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扶贫帮扶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人社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5个非独立预算的二级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级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股级事业单位1个)。县人社局5个二级机构未独立核算,纳入人社局机关2023年决算编制。
(二)人员概况
2023年度人社局共有编制数63个,其中局机关9个(社保中心30个;就业中心8个;城乡居保中心8个,劳动仲裁院3个;人才服务中心5个。)年末实有在编人员63人(公务员13人、参公人员33人、事业管理17人),退休人员18人,编外长聘人员60人。
(三)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北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人社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范畴的职业培训机构。
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共同贯彻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执行。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外国人(A类\B类\C类人员)来华工作许可。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北川人社局2023年重点工作。
(1)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指标预计情况; 2023年,力争实现全县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人,创业培训150人,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1000人,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保持在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8.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达0.6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1.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1.5万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完成目标5.5%,奋斗目标6.0%,排名全市前列。
(2)工作举措及重点工作安排
实施党建领航服务提升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拓宽思路、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法治建设、人社事业发展等领域持续发力,用全新业绩奋进新征程,服务大民生,建功新时代。加快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和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真正打通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高质量就业促进行动。一是提升服务质效。强化部门协作,搭建供需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创业培训和就业工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岗位技能提升、“蓝鹰计划”和就业技能、创新创业等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二是推进稳岗就业。抓好企业用工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健全完善企业用工缺工报送和动态监测平台,帮助企业缓解缺工现状。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落实好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吸纳就业奖励、创业补贴等各项奖补政策,确保“稳岗惠企”政策出实效。三是做好转移就业。深入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持续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保障工作。依托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劳动力数量、务工意愿、技能水平等情况。强化协调对接,加强服务,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特别优先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四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业援助,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众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见习岗位。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对接,强化实名制管理,确保就业服务不断档、不断线。实施铁腕治欠提升行动。继续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劳动用工企业主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谐我县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咨询、投诉、举报工作,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核心制度,努力做到不发生欠薪问题;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做好集体合同签订指导和集体协商指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等。充分发挥根治欠薪协调机制,着力提升源头欠薪治理能力,落实好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经开区、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根治欠薪工作体制,加大根治欠薪工作的考核力度,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根治欠薪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调解率、结案率和终局裁决率,力争全面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实施民生保障提升行动。一是持续加强参保扩面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应保未保的单位、企业督促参保,对存在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督促及时缴费,合力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强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运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新业态领域,深挖扩面征缴潜力,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持续加强退休管理工作。加大大数据对比力度,杜绝虚报、冒领情况发生。针对未按时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通过多方渠道,多种方式,实现未认证人员清零任务。加强绵阳市退管系统的使用培训,不断提升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管理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社保经办业务流程风险点,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业务规程。加强预算管理、业务监测和数据比对,及时预警经办管理风险。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经办要情报告制度,做好案例分析,堵塞风险漏洞。加强险种间、区域间数据协同共享,加大反欺诈、防冒领力度。以社保关系转移、权限管理为突破口,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内控执行力。实施人才培引提升行动。以“提质量”为基础盘活人才存量,以“引得进”为重点扩大人才增量,以“用得好”为导向正向评价激励,以“留得住”为目标强化服务保障,全力做好人事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政策》,着力人才培养选拔、服务保障机制,抓好事业人员管理、培训、招聘工作,切实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事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事业人员系统性培训和政策学习,开展好表彰奖励项目、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退休、工龄认定、退休一次性补贴、乡镇补贴、工资审核、遗属补贴审核,抓好事业人员借调以及在企业、社会团体、协会兼职任职清理等工作。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676.76万元。部门决算收入329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261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18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1583.49万元(含人员支出1464.92万元,公用支出118.57万元);项目支出1603.6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结转和结余104.8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104.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率96.81%;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0万元,采购执行率 0%;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决算支出2.4万元,控制率100%;部门年末固定资产2234.61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2234.61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1、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指标预计情况。
就业创业方面:2023年,力争实现全县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人,创业培训150人,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1000人,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保持在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方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8.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达0.6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1.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1.5万人。
劳动维权方面: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完成目标5.5%,奋斗目标6.0%,排名全市前列。
2、 2023工作举措及重点工作安排
(1)实施党建领航服务提升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拓宽思路、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法治建设、人社事业发展等领域持续发力,用全新业绩奋进新征程,服务大民生,建功新时代。加快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和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真正打通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
(2)实施高质量就业促进行动。一是提升服务质效。强化部门协作,搭建供需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创业培训和就业工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岗位技能提升、“蓝鹰计划”和就业技能、创新创业等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二是推进稳岗就业。抓好企业用工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健全完善企业用工缺工报送和动态监测平台,帮助企业缓解缺工现状。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落实好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吸纳就业奖励、创业补贴等各项奖补政策,确保“稳岗惠企”政策出实效。三是做好转移就业。深入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持续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保障工作。依托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劳动力数量、务工意愿、技能水平等情况。强化协调对接,加强服务,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特别优先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四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业援助,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众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见习岗位。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对接,强化实名制管理,确保就业服务不断档、不断线。
(3)实施铁腕治欠提升行动。继续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劳动用工企业主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谐我县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咨询、投诉、举报工作,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核心制度,努力做到不发生欠薪问题;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做好集体合同签订指导和集体协商指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等。充分发挥根治欠薪协调机制,着力提升源头欠薪治理能力,落实好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经开区、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根治欠薪工作体制,加大根治欠薪工作的考核力度,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根治欠薪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调解率、结案率和终局裁决率,力争全面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4)实施民生保障提升行动。一是持续加强参保扩面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应保未保的单位、企业督促参保,对存在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督促及时缴费,合力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强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运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新业态领域,深挖扩面征缴潜力,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持续加强退休管理工作。加大大数据对比力度,杜绝虚报、冒领情况发生。针对未按时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通过多方渠道,多种方式,实现未认证人员清零任务。加强绵阳市退管系统的使用培训,不断提升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管理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社保经办业务流程风险点,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业务规程。加强预算管理、业务监测和数据比对,及时预警经办管理风险。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经办要情报告制度,做好案例分析,堵塞风险漏洞。加强险种间、区域间数据协同共享,加大反欺诈、防冒领力度。以社保关系转移、权限管理为突破口,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内控执行力。
(5)实施人才培引提升行动。以“提质量”为基础盘活人才存量,以“引得进”为重点扩大人才增量,以“用得好”为导向正向评价激励,以“留得住”为目标强化服务保障,全力做好人事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政策》,着力人才培养选拔、服务保障机制,抓好事业人员管理、培训、招聘工作,切实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事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事业人员系统性培训和政策学习,开展好表彰奖励项目、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退休、工龄认定、退休一次性补贴、乡镇补贴、工资审核、遗属补贴审核,抓好事业人员借调以及在企业、社会团体、协会兼职任职清理等工作。
(二)主要履职情况
1、实施建党强基引领行动,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1)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行业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22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12次,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学习10次。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5次,每季度定期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行业领域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好管好微信、QQ等自媒体,不得传播谣言、负能量和不实信息。2023年上报各类新闻宣传稿件、手机报、信息20余篇(条)。
(2)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机关和人社行业党委主题教育工作推进计划表,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将开展主题教育与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 等学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党员大会学习讨论3次。党组书记在机关及人社行业党委开展宣讲1次、讲专题党课1次,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4次。将主题教育查摆问题与巡察整改问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专项整改等工作一体推进, 制定的3项问题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不断夯实机关党的建设。及时制定印发《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审议局属党支部工作计划,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局属4个支部共召开支委会48次,党员大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8次、党员领导干部及党支部书记讲授党课13人次,在春节、“七一”建党节和重阳节来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关爱”老党员17名,老干部4名,困难党员3名。
(4)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3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次,撰写心得体会10篇,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阅读廉政警示信息12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议安排、廉政谈话、信息提醒等方式,开展节前廉政谈话3次,发送廉洁过节信息提醒7次,切实绷紧干部“廉洁弦”。结合“资金·基金·财务·证书安全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资金拨付资料,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2、实施“三项工程”示范行动,助力石椅片区乡村振兴
(1)实施“业兴石椅”工程,建设石椅片区返乡创业示范基地3个,成立石椅村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石椅片区劳务专合社各1个。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96.4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75万元,带动就业104人。2023年10月石椅村农民工综合服务站被评为“绵阳市2023年度市级农民工综合服务示范站”。
(2)实施“才聚石椅”工程,助力石椅片区主导产业,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2期,邀请省、市高层次专家开展智力帮扶服务1次,建设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定向招聘石椅片区乡镇 “三支一扶”人员2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2人,评选县级返乡入乡创业明星2人。
(3)实施“情暖石椅”工程,开展政策宣传“社保进万家活动”石椅片区专场和“小保答疑”进村活动7场次,推进三级劳务体系建设,构建“国有劳务公司+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全链条劳务输出服务模式;建成石椅村便民服务点,下沉人社业务综合服务一线办理;建立县镇村劳动维权直通快办机制,持续巩固石椅片区和谐劳动关系。
3、实施就业稳岗扶持行动,全力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1)聚力重点群体抓就业。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373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帮扶337人实现就业,就业帮扶率90.4%,困难高校毕业生40人通过就业帮扶全部实现就业,就业帮扶率100%。开发各类就业见习岗位154个,可吸纳见习549人,目前吸纳见习生80人,创建省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1个。力促农村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就业创业,积极组织返乡农民工参与“创业明星、创业能手”“天府杯”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发放创业补贴47万元。力促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1149个,兜底安置3938人次脱贫劳动力,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745.784万元;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553人次,兑现补贴资金221.645万元;支持职业院校困难学生求职创业,发放补贴152人22.8万元。
(2)聚力技能提升抓就业。加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统筹使用就创资金、技能提升资金和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突出项目制、特色化、针对性目标,先后开展文旅、餐饮、家政服务等各类培训1267人。打造特色技能品牌带动就业。结合优势产业,打造羌绣、草编(竹编)、腊肉、手工制茶、水磨漆等一大批北川特色技能品牌。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1个、市级1个、县级4个,兑现补贴40万元。着力示范培育引领就业,积极参加绵阳市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我县两支参赛队伍32名选手参赛,个人共获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两支参赛队分别获得团体一等奖和二等奖。
(3)聚力政策扶持抓就业。财政资金支持就业保障到位,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为就业工作推进提供了必要资金保障。稳岗政策支持就业落实到位。积极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用好用活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岗增岗,发放稳岗补贴175.33万元,惠及企业214家次;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87.83万元,惠及企业28家次。金融政策支持就业扶持到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75万元,带动就业104余人。
(4)聚力平台建设抓就业。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建成基层服务站所19个,聘任60名协理员专职从事就业服务等工作。推进劳务平台建设。构建三级劳务体系,成立国有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个,劳务合作社6个。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5场,发布岗位2.6万余个。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培育建成市级就业帮扶基地1个、市级孵化基地1个,县级返乡创业示范基地10个。
4、实施社保惠民暖心行动,稳步提高经办质效水平
(1)推进全民参保稳中有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8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3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人数3.7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54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6%,完成目标95%的100.6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52万人,完成目标人数1.5万人的101.33%;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03万人,完成目标人数2.01万人的101%;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0.345万人,完成目标人数0.3万人的115%;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47.55万元,占预算30.1万元的157.97%。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完成目标90%的111.11%。
(2)社保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坚持每月定期向乡镇(社区)和单位反馈临期待认证人员名单,做好待遇资格认证提醒,目前发放养老金6.72万人(其中,企业养老4.8万人,机关养老0.25万人,居民养老1.67万人),完成目标人数6.57万人的102.28%。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281万元,占预算2051.23万元的111.2%。
(3)政务服务水平提质增效。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1.84万人,完成目标人数20.8万人的105%;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63.91%,完成目标48%的133.15%;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99%,完成目标98%的101.02%。2023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0%。截至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减费75.82万元,失业保险费减费742.74万元。
(4)风险管控网络织密筑牢。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3期,开展内控监督检查5次,随机抽查数据458条,处理复核疑点数据117条,其中,事中预警 458条,事后监督检查7条,加强经办权限管理,规避经办风险。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及服刑信息排查工作,核查参保单位20余家,发现1例违规领取待遇,涉及基金1.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5、实施岗位资源盘活行动,充分激发人事管理动力
(1)持续开展招才引智。2023年,我局配合县委组织部,赴成都、重庆、武汉开展招才引智人才专场考核招聘活动,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北川中学、职业中学教师等公开招聘工作,开展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招引各类人才90名,目前到岗45名。
(2)做好职员等级晋升。对全县447名事业单位事业管理岗位人员2022年的积分进行了收集、汇总、核算、反馈、完善,拟定2023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建议方案,经推荐测评、考察、征求意见,确定拟晋升七级职员4名、拟晋升八级职员45名,目前已公示结束,待文件签发后兑现相应待遇。完成全县34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嘉奖,报送评定优秀档次499名(含各中小学校、幼儿园1709名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档次245名),嘉奖人员645名。
(3)抓好职称评审工作。全年职称评审通过174人,及时下发文件和录入电子证书(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74人,初级96人),稳步推进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录入1435本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职称证书。截至目前,完成62人的工龄认定、32名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批、51名死亡职工丧葬抚恤审批、98名事业人员退休手续办理、65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审批,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审批,完成2023年事业单位3319名工作人员薪级晋升工作。
6、实施权益保障护航行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大权益保障宣传力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用人单位、在建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现场普法讲解、答惑解疑、政策咨询5000余人次。
(2)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力度。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各项行动,督促指导、统筹协调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展根治欠薪检查工作。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三周年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督查检查,顺利接受全省检查。2023年,召开全县根治欠薪专题会议5次、开展专项检查11次、专项调研督导6次;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督查检查110余次,处理欠薪线索、劳资纠纷、信访案件338件次,兑现劳动报酬500余万元。
(3)加大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力度。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力度,做到应受尽受,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裁决公正、公平、合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有效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真情、倾情、温情“三情”工作法,探索“云调解”模式,开启调解“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调、快结”速调机制。依法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61件,涉案标的1586.18万,法定时限结案率达100%。
四、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年度总体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一)年度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北川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2023年,力争实现全县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人,创业培训150人,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1000人,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保持在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8.4万人,退休管理服务达4.4万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达0.6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1.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1.5万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完成目标5.5%,奋斗目标6.0%,排名全市前列。
(二)年度总体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1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全部完成11个,占100.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分值:3分,自评得分:3.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将自有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无支出安排未纳入年初预算。得分3分。
1-1-2.目标制定:分值:5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要素完整,量化细化,数量成本指标齐全,绩效目标会审未反馈问题,部门绩效目标纳入党组集体决策。
1-1-3.编制准确:分值:5分,自评得分:3.84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得分等于(1-46.31 /199.57)*5=3.84
1-2-1.支出规范:分值:5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违规工资、奖金、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分配专项资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都是集体决策。
1-2-2.支出控制:分值:5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初预算(水费3000+电费100000+办公费65000)减实际支出(水费6092.70+电费85917.08+办公费65400)除以年初预算(水费3000+电费100000+办公费65000)等于6.5%
1-2-3.动态调整:分值:5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单位无部门预算额度回收。
(二)综合管理情况
2-2-1.政策执行: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单位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征收非税收入,按照规定的缓减免权限进行缓减免。
2-2-2.及时更新: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单位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依据等,主动接受监督。
2-2-3.收入解缴: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收入按规定及时解缴金库和财政专户,无坐支、截留、挪用非税收入。
2-3-1.预算管理: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人社局无采购预算。
2-3-2.采购实施: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2-4-1.配置使用: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新增资产按规定编制配置,新增国有资产及时入账,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2-4-2.收益核算: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局调拨固定资产到组织部,严格按照支出处置程序报批,审批后调拨入组织部。
2-5-1.制度建设: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的得分2分。 2-5-2.制度执行:分值:2分,自评得分:1.5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定期轮岗的内部制衡制度,得分1分。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执行权相分离,得分0.5分。
2-6-1.预算编制执行: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较2022年2.4万元持平,得分1分。2023年三公经费年末决算数2.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得分2分。严格按规定事业三公经费,得分1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
3-1-1.预算公开: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管理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得分2分。
3-1-2.决算公开: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得分2分。
3-2-1.结果整改: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全面整改,得分2分。
3-2-2.应用反馈: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向财政反馈整改情况,得分2分。
3-2-3.违规记录: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巡视巡查。审计。财会监督检查反映我单位上一年度预算管理合规。
(四)预算绩效情况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就业服务对象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就业服务对象人数≥40000人;本年度完成40000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劳动监察】(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劳动监察=1项;本年度完成1项。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1项;本年度完成1项。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退管服务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退管服务人数大于44106人;本年度完成44106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享受工资及五险一金单位职工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享受工资及五险一金单位职工人数123人;本年度完成123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享受护理费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享受护理费人数=1人;本年度完成1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享受清退人员定额补贴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享受清退人员定额补贴人数≤301人;本年度完成301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享受县级代缴城乡养老保险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享受县级代缴城乡养老保险人数≥4406人;本年度完成4406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数量指标】【招考事业人员人数】(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招考事业人员人数≥170人;本年度完成170人。
4-2-2.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质量指标】【符合政策率】(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符合政策率=100%;本年度完成100%。
4-2-3.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时效指标】【预算执行率】(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预算执行率=100%;本年度完成100%。
4-3-1.成本指标预算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公用经费年经济成本】(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公用经费年经济成本为630000元;本年度完成630000元。
4-3-1.成本指标预算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人员经费类】(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人员经费类为14141938.43元;本年度完成14141938.43元。
4-3-1.成本指标预算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支出类】(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项目支出类为1995700元;本年度完成1995700元。
4-4-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公经费控制率】(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本年度完成100%。
4-4-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指标采用定性评价方式,取值为定性优良中低差;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值为优。
4-4-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全县人社工作可持续发展效果】(分值:1.68,自评得分:1.68)。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促进全县人社工作可持续发展效果指标采用定性评价方式,取值为定性优良中低差;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值为优。
4-5-1.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3.37,自评得分:3.37)。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8%;本年度完成9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2023全年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7.34等级为:优。
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7.34,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单位领导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支持是做好该项工作的保障,股室协调配合是关键。
(三)存在问题
个别预算项目支付存在与时间进度不匹配现象,个别项目绩效做得不够细化,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改进建议
根据财政预算体制的变化,及时组织单位涉及项目绩效人员培训,提前做好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规划和相关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增强操作性;对当年的预算项目及时督促业务股室实施并按进度支付,达到项目支付进度与时间匹配。建议减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手续和工作量。
附件2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2023年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除省、县财政代缴资金纳入本级资金预算、申报和管理外,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纳入市级预算、申报和管理。县人社部门负责县级代缴资金的归集、收支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测算,集体补助、转移、上级补助等收入的归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转移、收入上解等支出,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县级代缴资金、县级缴费补贴、县级基础养老金的配套与上解划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县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全县城乡居保代缴预算安排3924人,省、县人均代缴100元预算39.24万元,实际代缴和分配3475人,实际到位47.547万元,其中省级26.3万元(按上年实际代缴人数3927人*100元*70%=27.49万元,加结算上年欠拨0.29万元,减转下年补拨1.48万元),县级21.247万元【按上年实际代缴人数3927人*100元*30%=11.781万元,加结算上年欠拨1.439万元,加补拨历年重残人员(县级全额负担)8.02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为全县困难群众和重残人员进行参保代缴,代缴率10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代缴资金的绩效自评,实现对全县困难和重残群众全面参保。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依据代缴人数、代缴标准、省县负担比例,将代缴资金即时到位并分配到困难和重残群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评价选点。
代缴资金绩效自评抽样永昌镇新川社区2人、尔玛社区2人、禹龙社区1人、川主村1人,擂鼓镇田坝村1人、建新村1人,陈家坝镇龙湾村1人,坝底镇水田村1人,马槽乡明头村1人,桂溪镇古坊村1人,共计随机抽样13人,查看其代缴资金到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
采用数据比对调查法,将民政、残联基础数据与人社城乡居保系统比对,查看抽样对象是否应保尽保、应代缴尽代缴;采取参保业务系统核对法,查看抽样对象代缴资金及其缴费补贴是否进入其个人账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由城乡居保中心业务人员和人社局基金财务人员构成,业务人员确定代缴对象,财务人员查实代缴资金到位情况。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指标”、“绩效指标”及其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 总体指标绩效分析。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重残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按100元标准预算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预算3924人,实际代缴3475人。
(二) 绩效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财政代缴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重残人员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
1. 完成指标分析:
1) 数量指标:代缴人数应缴尽缴,共3475人。
2) 质量指标: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重残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率100%
3) 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100%
4) 成本指标:代缴城乡居保最低标准100元
2. 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促进困难群体民生保障,实现法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3.满意度指标分析: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重残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评价结论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资金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评价总分为99分,代缴预算人数与实际偏差较大扣1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编制财政代缴人数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偏离较大。原因为: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省残联等六部门出台(川人社办发[2021]71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编制预算时参照上年代缴人数(3927人)并按一定比例浮动得出。由于本年度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困难群体应代缴人数大幅减少,实际正常代缴人数减少较多。
六、改进建议
以业务系统支撑数据为依托,以最新的政策文件为标准,加强纵向业务、财务数据比对分析,准确编制代缴预算,防止预算与执行数据偏离过大,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指导性。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