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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

时间: 2025-04-27 来源: 政法委财务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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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

  一、县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县委政法委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县委政法委2025年重点工作。

县委政法委将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落实落地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持续巩固“平安建设先进县”成果,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北川、法治北川重要使命;坚持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勇争一流,坚持在确保政治安全上勇争一流,坚持在推动矛盾化解上勇争一流,坚持在深化平安建设上勇争一流,坚持在不断深化改革上勇争一流。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表

(在本页下面插入本单位整个预算公开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需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5万元。县委政法委2025年收支总预算1144.4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经费、司法救助奖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1144.4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4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7.28%,较2024年778.18万元增加1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2.72%,较2024年增加2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24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24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1144.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50.2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34%,较2024年增加56.84万元。 项目支出69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0.66%,较2024年增加309.4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4.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经费、司法救助奖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 

收入包括: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4.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15万元,占8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7.35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占1.41%;住房保障类支出29.55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是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5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是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维稳专项经费、邪教人员教转和巩固工作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县监管中心工作运行经费、平安建设暨矛盾多元化解经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奖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慰问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5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4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退休干部管理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9.88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22万元与2024年预算1.22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各单位及上级部门来我委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时接待产生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在没有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增加2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经费。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88万元,比2024年预算42.75万元增加7.13万元,增加14.29%。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1位公务员和1位事业人员,相应的公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办公设施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委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53.07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5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委政法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44.48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694.2万元,共12个项目:1、维稳专项经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涉稳风险摸排,加强涉稳风险摸排,对矛盾纠纷和信访涉稳风险滚动摸排,组织专家、第三方机构、有关单位会商研判,协调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重大决策文献评估,组织专家、第三方机构审核,确保科学性、针对性,重大涉稳风险化解。对重点群体、老缠上访户信访稳定风险进行化解稳控,对上访人员开展劝返带回,畅通情报信息。构建情报信息网络,获取前瞻性、内幕消息,掌握人员动态,协调解决涉稳人员生活困难。2、邪教人员教转和巩固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邪教人员走访,动态掌握邪教人员基本情况,统筹推动邪教人员转化和巩固,有序推进邪教人员解脱工作,防范处置邪教活动,打击各类涉邪违法行为,开展反邪宣传,提升群众反邪意识和防邪常识。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项目47.75万元,主要用于对登记管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以及曾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按照规定逐一落实1名监护人,按照每名监护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之后随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财力增长水平和工作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专项资金管理由县委政法委负责,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购买“精神病监护人责任险”,提高患者肇事肇祸所致的民事赔偿、医疗救治、家庭自助等能力,切实减少因肇事肇祸衍生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到2025年底实现纳入“以奖代补”监护责任的患者全覆盖。对购买保险的监护人在落实全年2400元奖补金基础上,由财政给予100元的保险费补贴。4、奖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倡导见义勇为社会风尚,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对见义勇为进行表彰和奖励,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5、县监管中心工作运行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PC终端平台运行、后合管理、宣传、培训以及监管中心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日常办公。6平安建设暨矛盾多元化解经费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治理治安安全隐患,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乱象,强化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加强吸毒、社区矫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健全村(居)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专兼职治安巡逻队,常态化治安巡逻。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扎实开展“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推动平安家庭、学校、医院、林区、寺庙、边界等行业平安创建。深化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宣传,做好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积极推动“心沐计划”等平安建设创新机制进一步发展。7、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项目156.65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履行“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宣传员、服务员”基本职责,主要负责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突发事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特殊人群走访服务、政策法规宣传、民生服务八大类责任事项。按照信息日报工作制和“一日双巡”制度要求,专职网格员每日在自己的网格内至少开展两次网格巡查,且每次巡查时间不低于一小时,并于当日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8、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全国、省、市相关要求,保留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配备精良、业务过硬的专业队伍,持续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和区域治安乱点整治,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宗族恶势力”、“沙霸矿霸”,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死灰复燃。加强督导检查,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省、市扫黑办挂牌督导和定期全覆盖督查检查工作。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强化法律意识,提升防范能力,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筑牢基层政权安全防线,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社会更安定。9、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联调中心运行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我县联调中心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省、市、县要求,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具体实施,依托人民法院设立的创新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公众平台,建成“一个中心、三个站、十九个联调点”,聘用有调解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实现实质化运转,截止去年年底,已为400余名群众提供“云上”法律服务286件次,调解矛盾纠纷233件,调解成功率81%。10、司法救助项目20万元,主要对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给予适度解决救助金,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经费项目260万元,主要依托综治中心建设“一站式”平台,旨在通过融资源、建机制、架网络、明职责、强贯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路线图”,实现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12、公安天讯系统工作经费项目9.6万元,主要为严守“零进京”底线,及时动态掌握信访稳定重点人员特别是我县在外涉稳涉访涉政和投资受损人员中挑头煽动、高活跃人员动态。其中重点项目2个,分别为维稳专项经费项目和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经费项目。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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