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 大队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能简介。
1、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法公安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维护北川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交通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重点工作。
1、延伸智慧交通管理。加快推动货运双源头监管覆盖与通泉镇不停车检测及公路超限站的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辖区货运通道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网,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2、深化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机制,完善风险防控预警清单,精准研判安全风险类别,针对性开展事故预防处置,守牢安全底线。
3、夯实路面管控基础。坚持以科技建设助力路面违法精准查缉,严厉打击酒醉驾、超限超载、飙车炸街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持续稳定。
4、活用宣传预警机制。突出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美丽乡村行”等主题活动,加强与新媒体平台沟通对接,强化普法节目策划应用,着力提升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 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支总预算1690.6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36.36万元增加5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169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0.6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4年1636.36万元增加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1690.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15.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3.73%,较2024年1371.36万元增加44.3万元。 项目支出2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27%,较2024年265万增加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0.6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1.36万元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0.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9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0.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371.36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占6.8%;公共安全支出1391.19万元,占8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1万元,占6.51%;卫生健康支出20.99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53.37万元,占3.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道安办实体化运行工作经费和19个乡镇两站两员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1.19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116人工资福利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事故、违法、车管、宣传、装备等工作开展的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费和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机关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业年金。
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医疗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9.5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奖金、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职业年金缴费、 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费、工会经费、交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气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执勤执法车6辆.
202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路面执勤、警卫安保、事故处警使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26.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固定资产总额3015.18万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5年单位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75万元,共9个项目:两站两员工作经费项目100万元、县道安办运行工作经费项目15万元、事故办案经费项目40万元、车管成本经费项目20万元、交通管理设施购置及运维经费项目15万元、专项整治及警卫执勤经费项目30万元、执法装备购置和运维经费项目30万元、交通安全宣传经费项目5万元、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经费项目2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100万元:两站两员工作经费项目100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则”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