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局
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单位预算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集中行使文化市场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县综合执法局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具体事项,由《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确定。
3、牵头实施由县政府组织的有关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4、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其他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配合协助划转行政处罚权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行业整治活动。
6、负责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一是突出理论学习教育。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制度规定,从严抓好新常态下的廉政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加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三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激发干部履职动力,营造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打造标准化综合执法队伍。严格准入条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服装、证件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抓好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成为习惯。同时,定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提供思想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队伍清正廉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执行。强化外部监督,严格按有关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公示的内容及时、有效,使综合执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进一步保障我局执法队伍清正廉洁,提升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
(四)狠抓主责主业,强化执法效力。一是文化执法领域。继续加大对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文旅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持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实现常态化检查、规范化办案、制度化监管。二是城管执法领域。继续开展市容市貌各类专项整治,保障全年度各重大节假日及各类大型活动;重点对城市管理中商贩占道经营、广告横幅乱牵乱挂、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和城区“五烧”管控。
第二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单位预算表
(在本页下面插入本部门整个预算公开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05.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2.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905.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5.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4年1252.16万元减少34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305.73万元减少305.7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9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7.8%,较2024年减少474.33万元。项目支出200.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2%,较2024年减少178.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5.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2.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5.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52.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99万元,占9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4万元,占4.39%;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占2.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36.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3.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预算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接待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机关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8辆,属执法用车。
202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减少305.7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基金预算减少。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4.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5.14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5.59万元,主要包括事业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的慰问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总额184.55万元。共有车辆8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05.2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00.87万元,共3个项目:执法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智慧园区数字化平台运营服务费185.87万元,城市管理费5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