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防控、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县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等执法工作。
14.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8.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核查、审批颁证工作。开展“三小”备案管理。
19.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1.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重点工作。
1.以党建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反腐倡廉、推进“以案促改”,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多元化开展业务培训,加快推进队伍建设。
2.强化市场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将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知识普及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3.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切实助企纾困,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服务微改革,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新模式,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痛点难点。
4.提升产权意识,助力质量强县
持续做好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积极解决企业知识产权困难,组织企业申报省市项目及奖励政策,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积极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县”工作,聚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持续推进加油机作弊和民用三表计量等专项整治,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落地落实。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246.3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1246.3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6.3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4年1312.87万元减少6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4年0万元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1246.3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66.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5.60%,较2024年减少52.95万元。 项目支出179.4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40%,较2024年减少13.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6.3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6.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6.3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52万元,占76.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8万元,占15.24%;卫生健康支出30.99万元,占2.49%;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79.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86.2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2.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及计量测试所费用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56.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9.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6.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 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较2024年预算减少25%。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等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出差人员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公务车1辆,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用车9辆,其中2辆小轿车、6辆越野车、1辆专业用车。
202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46.35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179.43万元,共11个项目: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项目1万元、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及抽查经费项目1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民生项目10万元、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项目76.23万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经费项目2万元、北川县计量测试所项目30万元、市场监管领域春雷行动专项执法活动项目25万元、专项宣传经费项目5万元、营业执照办理专网经费项目7.2万元、优化营商环境经费项目5万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5个,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