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住建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开展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镇管理工作。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具体落实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住建行业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城建档案验收备案,接受保管城建档案资料;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报批并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监督管理,编制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住建系统环境保护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6)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提出、报批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和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的场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7)承担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作业标准、运行规范及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生活垃圾分类以及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垃圾分类社会动员;负责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监督管理;参与垃圾收费的监督管理。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相关政策,拟订具体落实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人民防空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防空袭组织指挥保障、城市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计划;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负责公用人防工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通信、运输等防空专业队伍;组织防空袭演习和试鸣防空警报;负责人民防空国有战备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征收;指导乡(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10)负责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居民安置后续工作组、北川羌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将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管理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向加强政府服务,促进科学健康发展转变。将城市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变。
(二)县住建局2026年重点工作
1.实施项目攻坚“大会战”,在完善城市功能上实现新突破
(1)全力冲刺在建项目。建立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专班推进”机制,确保老旧小区燃气改造、供水一体化、桂花河排水防涝等项目按期完工投用。
(2)精准谋划储备项目。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围绕城市管网更新、海绵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建筑等领域,再谋划包装一批高质量项目,争取更多专项债、中央预算内等资金支持。
(3)系统推进城市更新。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以49个在库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全年计划完成投资7.357亿元,为城市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注入新动能。
2.构建住房保障“多层次”,在住有所居宜居上展现新作为
(1)夯实公租房保障基础。加强公租房准入、使用、退出全过程动态管理,提升运营公司“精细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
(2)深化老旧小区改造。在完成基础类改造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构建“一次改造、长效管理”机制。
(3)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已筹集房源的配租管理,结合产业园区、新市民需求,适度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3.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上激发新动能
(1)稳定建筑业经济增长。加快研究出台县级建筑业激励政策,支持本地优质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力争培育3-5家企业新增入库,保障产值稳定增长。
(2)强化市场与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危大工程、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3)做大做强绿色建材产业。全力支持禹创三元集团申报省级链主企业,围绕其上下游开展精准招商。确保绿色建材产业规模突破30亿元,新增绿色产品认证6张以上。
4.深化城市治理“智慧化”,在提升宜居韧性品质上树立新标杆
(1)拓展智慧城管应用。实施市政设施数字化项目,打造“一网统管”城市数字管理平台,拓展平台在城市治理场景应用,实现问题智能感知、快速派单、高效处置。
(2)攻坚物业管理难题。扎实推进今明两年深化整治全县物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为重点,加大线索排查与问题整改力度,强化行业监管与属地协同,切实推动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行业生态持续净化。
(3)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完成《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城保护条例》立法,持续推进停车场规划编制。加强市政桥梁、户外广告、窨井盖等设施的安全监测与智能化改造,提升防汛排涝应急能力。
5.推进乡村建设“提质效”,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上开拓新路径
(1)强化农房安全管理与建设指导。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审批、迅速改造。严格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法规宣传和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农房质量安全。
(2)提升村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强化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更新改造工程。督促桂溪镇加快推进场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并尽快施工。
(3)深化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调度研判机制,对照考核标准全力攻坚。加强常态化督查,督促问题整改销号、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提升分类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4)加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保护。有序开展《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宣传工作。督促平台公司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进场施工。积极对接省厅,争取第二批四川传统村落申报成功。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建局为一级预算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建局编制数编制总数为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4人,2025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36人。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1.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9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0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7万元。县住建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3941.39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7597.15万元减少3655.7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了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住建局2026年收入预算394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1.3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5年1022.49万元增加了29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5年的6574.66万减少了6574.66万元,原因为将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局2026年支出预算39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83%,较2025年905.21万元增加了73.57万元。项目支出2962.6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17%,较2025年6691.94万元减少3729.33万元。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3941.39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7597.15万元减少3655.7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了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1.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9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0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住建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1.3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5年1022.49万元增加了291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190.04万元,占4.82%;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占0.72%;节能环保支出1406.7万元,占35.69%;城乡社区支出2219.56万元,占56.31%;住房保障支出96.77万元,占2.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5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87.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3.5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2.3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6年预算数为6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品及化学品(项)2026年预算数为4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85.7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06.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488.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9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6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0.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1.4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9.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及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9.78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退休干部管理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9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3.4万元下降0.4万元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各单位及上级部门来我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时接待产生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在没有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下降了657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万元,比2025年预算47万元增加了2万元,原因为新增人员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住建局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县住建局共有车辆4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住建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315.43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962.61万元,共43个项目:环整办工作经费10万元,县城城区排水水质监测8万元,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术改造提升及应急池建设项目50.31万元,北川城区污水管网流量监测费5.79万元,南丰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21.9万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25万元,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1125.7万元,垃圾填埋及污水处理项目160万元,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124.02万元,北川新县城河西片区生态岸线修复工程20万元,公园城市建设7.1万元,排水管网建设项目31.09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维修改造幸福馆消防设施项目7.26万元,既有电梯奖补资金21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消防隐患整改项目16.98万元,瓶装液化气“瓶改管”、“瓶改电”补助资金5.55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服务9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地下管网专项规划》编制服务15.8万元,北川沙金廉租房、安居房项目资金25万元,新建温泉路、巨达路公共厕所项目47.3万元,北川燃气管道检验检测核查工作经费4万元,新县城马鞍路供水管网改造项目8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13.2万元,市政维护维修项目资金463.49万元,氛围营造项目资金106.89万元,西横七路路灯箱变建设项目1.37万元,新县城箱变检测费用20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液化气专项规划编制费10.24万元,北川县城市公园等市政领域特许经营权项目咨询服务费4万元,安昌人民公园改造提升65.96万元,西横七路路灯箱变建设项目资金13.14万元,新县城箱变检测项目资金3.49万元,市政维修维护项目67.09万元,安昌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资金13万元,保障性住房维护维修项目资金29.36万元,北川沙金廉租房、安居房建设项目15.86万元,温泉路、巨达路公共厕所建设项目资金36万元,劳保用品采购项目18.12万元,市政桥梁维修加固项目资金70万元,市政桥梁维修加固项目40.05万元,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4.28万元,房屋安全评估费用4.96万元,2号地块住宅增设电梯建安工程2.22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