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单位预算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规范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负责民间信仰工作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
3.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组织各级干部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对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4.负责对相关部门、乡镇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协调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参与处理民族宗教方面发生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传统民族文化保护,推动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协助承办重大传统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民族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协助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有关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
6.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参与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
7.负责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做好古籍收集、整理。承担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管理,配合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8.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友好交往等宗教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支持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民族团结进步的建设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务。
9.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2026年重点工作。
1.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启动工作。
2.力争承办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现场会。
3.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1个。
4.鼓励场所根据自身特点打造特色场所,重点展示农禅文化、国学文化、非遗文化、中羌医文化,充分展示宗教中国化建设成果,建成示范场所3个。
5.加强对民间信仰场所的规范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3条以上,形成规范性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4万元。民宗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22.47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宗局2026年收入预算328.5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7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5年247.47万元减少9.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宗局2026年支出预算3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26%,较2025年减少3.49万元。项目支出84.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74%,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9.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宗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8.54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宗局2026年收入预算32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5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5年322.47万元减少6.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宗局2026年支出预算3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8 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26%,较2025年减少3.49万元。项目支出84.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74%,较2025年预算数增加9.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09.68万元,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5.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培训、营造浓厚民族团结进步氛围、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工作等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维修管理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15.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6.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基层党组织活动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宗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元,与2025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较2025年预算数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民宗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各单位来我单位开展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外事往来等各项公务活动接待产生的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数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6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26年有(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3.9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49万元,减少1.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民宗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民宗局固定资产总额4.15万元。
2026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民宗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28.54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84.57万元,共4个项目:民族及宗教工作经费23.09万元,国家民委和省市代表调研工作费用28.65万元、民族工作及民族地区开发资金23.53万元、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维修管理经费9.3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