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撰写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3号;邮编:622760;联系电话:0816—4821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和政民互动等重点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政务五公开,深化“助企纾困”“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数字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培训、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托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7307条;组织开展网络在线访谈12期,对涉及农业农村、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及群众关切等问题进行网络解读;通过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APP、政务服务大厅、公共信息查阅点(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深化政务公开专区以及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县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办结10件,其中予以公开8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1件,转结下一个年度继续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重点部门督导,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府信息的管理。对全县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发布内容严格落实好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核三校”制度,并且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4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主阵地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设计、栏目设置,切实做好政务法定公开、政务“五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在线访谈、领导信箱、部门信箱等栏目信息公开和维护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北川双拥专栏”“行政复议决定书”6个政务专题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成立深化政务公开专区促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工作专班,县级领导多次对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建设和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每月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量及政务新媒体回复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并通报。同时,还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大联动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督促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7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5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95 | ||
行政强制 | 107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2.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2023年,我县虽加强了政府信息发布监管,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三审三核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政府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待加强。我县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未及时转载国、省重要信息,擅自变更注册主体未及时报备,导致我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督办。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核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核三校”和保密审查“逢会必讲”、检查必查,切实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贯彻落实《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十不准”》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清理注销“僵尸”“睡眠”账号,督促县内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转载国、省重要信息、发布原创类信息、回复网民互动留言咨询、促进粉丝数(阅读量)增长。出现网络舆情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和维护政府网站安全。
三是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人防+机防”工作举措,强化县政府办和县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乡镇和部门党委(组)“谁发布、谁负责”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核三校”工作制度》《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全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编审业务培训,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和指导。颁布并实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扣分细则》管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县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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