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53号,电话:0816-4821007,邮编:621000)。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管理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截至目前,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动态21条、政策文件2条、公示公告11条、议案提案15条、农村农业21条、涉农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1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其他0件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发布流程的管理。严格审核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的质量及真实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北川政务网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充实网站内容,切实做好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二是由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股室中心、站所信息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实际,从以下两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一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理顺通道,明确分工,明晰职责,建立机制。努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平台载体信息公开发布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及时更新,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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