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撰写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6号;邮编:621750;电话:0816-48212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含部门预决算3条,“三公”经费预决算2条,收费项目1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了链接,提供了行政复议等信息查询事项,并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至局办公室。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所有公开信息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对我局开设的“‘八五’普法”“行政复议决定书”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和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的内容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公开方式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