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1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通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年报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泉镇综合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通泉镇淄援路28号;邮编:622750;联系电话:0816619166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通泉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以“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前发展。2021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8条,收到0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不足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上网公开,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