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要求,现予公开《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主要通过北川政务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联系(办公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15号;邮编:622760;联系电话:0816—5358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北川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环境质量、政策法规等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78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川生态环境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表,按流程办理。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落实专人负责。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件0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总体办结0件。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报送信息数据和文字严格把关,对格式不规范、严重错别字等问题进行排查,杜绝发布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密信息,2023年未发生涉密、泄密等情况。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对政府网站反馈的错敏信息第一时间整改并反馈,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相同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北川政务网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等信息,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网络监管,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网络监管巡查,对网上发现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好舆情处置。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增减程序,未建立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情况。二是积极参加县信息办组织的培训,不断拓宽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局此项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无法统一监督管理,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围绕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方面研究思考得不够。 (二)改进情况 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1.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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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