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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6-11-29 17:28 信息来源:县国土局 作者:县国土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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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情、国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情况;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查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报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及其调整;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负责全县城乡地政地籍管理工作,制定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矛盾调处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县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和收回等行政审批工作;拟订并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价格、土地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对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监督管理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十一)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二)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管理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三)负责县乡(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含相同级别干部)的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和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业作风建设。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一、坚守红线,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015年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实现耕地保护面积23.133万亩,基本农田18.7335万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服务,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一)强化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全年办理供地手续28宗,供地面积104.23亩,办理设施农用地15宗,面积21.47亩,办理临时用地手续10宗,面积19.91亩。确保四川楠迎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羌多娜等重大项目用地,切实为“四区”打造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用地保障,确保项目用地的合法性。

(二)加强对已供土地的监管。监督管理土地二级市场以及城乡建设用地的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时对已取得的土地进行利用,确保已供土地不闲置。

三、周密细致,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明责任。实现领导干部全覆盖。二是抓排查。针对我县自然条件情况,着重做好汛期、春秋季前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做好监测、及时整治。三是抓演练。坚持“预防第一,主动避让”的原则,乡镇村均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项培训22场2000余人次。四是强化搬迁治理。争取省市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监测及体系建设资金和小河流综合整治资金5551万元,完成了地质灾害影响群众异地搬迁安置168户,陈家坝樱桃沟等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处,应急排危项目24处。五是强化督查。县人民政府分四个小组在5月底前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通过以上举措,有力确保我县再次实现地质灾害防治零伤亡。

四、关注民生,扎实开展民生工程

(一)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年初下达我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151户的任务,我局实际完成搬迁168户。完成省级下达治理工程2处(小坝乡牛场沟泥石流、开坪乡社区平石板泥石流)、市级下达治理工程1处(陈家坝乡樱桃沟泥石流)。

(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一:土地整理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安昌镇福田、裕清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是完成了陈家坝乡小河、大竹村1438.56亩的高标准农田改造完善工程,三是开展漩坪乡元安村等29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完善建设,四是实施了开坪乡凤阳、地坪、永安村和禹里镇三坪村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

二:土地复垦工作,一是完成了永安镇土桥村灾毁耕地排洪沟工程建设。修建右岸护堤148.5 米,左岸护堤 219米。二是完成了曲山镇黄家坝村河堤加固及灾毁耕地复垦工作。修复河堤300余米,保护耕地200余亩。三是完成了开茂村三组废弃砖厂复垦项目,复垦面积23 亩,解决了该村2008年地震时产生的遗留问题。四是开展陈家坝乡红岩村,贯岭乡岩林村、桂溪镇黄莺村、桃龙乡桃红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五是开展新县城垃圾填埋场废弃宅基地复垦项目。

五、强化矿产管理,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加快生态环境治理,精准集力绿色崛起。严格执行《北川羌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全年共实施矿山复绿10余亩,修葺拦渣坝200余米、尾矿库5个。

(二)加强矿山企业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了我县67家采矿权企业证照清理,对全县67家采矿权企业、54家探矿权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2014年采矿权年检工作及2015年探矿权年检工作,追缴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80余万元。

(三)依法按程序设置矿权。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处置采矿权3宗,通过公开拍卖,政府收取采矿权价款302万元;采矿权延续、变更11宗,通过评估补交采矿权价款245.63万元;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6宗。

六、全面维护群众土地合法利益。一是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出让规定,建立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1件,有效制止21件,立案查处4件,结案4件,非立案查处1件。三是重视解决信访反映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征地程序,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

七、高效规范,抓好基础业务工作

全年办理土地交易及土地变更登记708宗,1251本,1693.22亩;办理安置房登记910本;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2宗,1644.34亩;办理土地面积确认78宗。发证率100%,准确率100%。完成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和二次新增耕地调查工作。完成了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涉及土地面积41629亩。我县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库已通过了市局、省厅和国土资源部的审核和质检。

八、成立机构,全面完成深化改革任务

根据北编发[2015]20号及北编发[2015]21号文件,将分散在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和水务局等有关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能和职责划入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纠错工作,成果资料已全部归档。

九、严格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全年组织了5次集中廉政教育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国资之蠹》专题教育警示片等3次,开展廉政谈话12余人次,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绵阳市监狱进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效能监察、廉政监察能力。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全年共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30余次,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年没有受到党纪、政纪追究和通报批评或者媒体曝光的人和事。

十、坚定信念,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把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二是按照县上安排,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中心组学习16次。

十一、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一是抓规划。因地制宜,结合贫困村实际,统筹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制定贫困村扶贫规划。二是重实施。强化土地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实施了安昌镇福田、裕清村土地整理项目等29个、2.9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完善建设。三是广“财路”。将地质灾害治理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提升相结合,通过以坝代路等方式,解决贫困村群众出行问题,畅通经济发展渠道。

、部门概况

北川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收决算总体情况

2015财政补助收入决算总额17003.4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063.1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40.2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514.47万元,主要原因债务还本支出、地灾治理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增加

2015财政补助支出决算总额为17003.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9.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4.48万元,农林水支出0.5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9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4万元其他支出99.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42.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62.5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7454.7万元,主要原因储备中心并入核算,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债务还本支出、地灾治理和土地整理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国土海洋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北川国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北川国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9.29万元主要用于被 征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二医疗卫生支出13.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

(三城乡社区支出1304.4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灾毁耕地复垦、土地变更调查等。

(四)农林水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支出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94.0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经费、土地整理、地灾搬迁安置、地灾监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77.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99.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八)债务还本支出1442.11万元,主要用于债务还本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未变。主要原因是未作此项预算安排。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次,出国(境) 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 4.3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储备中心并入核算、新成立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公务接待70批次432人,共计支出4.3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餐费、住宿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储备中心并入核算以及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成立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用于地灾工程治理、地灾巡排查、土地整理复垦,土地征收、卫片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3.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44.69万元,其中货物类3.80万元、服务类14.89万元  、工程类126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6

附件: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国土局).XLS